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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記者李嵐
  本報訊5月14日晚上,家住隴海路與伏牛路交叉口中原新城小區的呂先生,下班回家時,花1元錢在小區門口的饅頭攤上,買了袋饅頭。走的時候,卻把裝有3000多元貨款和5000元欠條的鞋盒,忘在小攤上。
  “當時只顧拿著饅頭回家,沒拿鞋盒就走了。”呂先生說,他是一家肉製品公司的貨運員,每天送貨,附帶收取貨款。為防止所收的貨款被賊盯上,他特意找了一個舊鞋盒,收到貨款後,就放在鞋盒裡,第二天上班再交給公司。
  晚上7時40分,他剛吃罷晚飯,就接到單位同事打來的電話,問他是不是丟了錢?他這才發現裝貨款的鞋盒沒了。在同事的提醒下,他趕緊找到小區門口,沒想到賣饅頭的大姐,正在等他。大姐在核實了他的身份後,把貨款和鞋盒交給了他。
  呂先生說,他每個月的工資是3000元,貨款和欠條一丟,他等於三個月都白幹了。大姐把錢還給他後,說不是啥大事,沒留姓名和聯繫方式,便推著三輪車走了,這讓呂先生很過意不去。
  5月15日上午,呂先生求助本報記者,希望幫他找到拾金不昧的大姐,想再次當面感謝。記者到小區一打聽,大姐常在小區門口賣饅頭,姓周,名叫周春霞,今年42歲。中午12時20分,記者聯繫上了周春霞。她說,前天晚上7時20分,賣完饅頭準備收攤回家時,發現凳子上放了一個鞋盒,起初以為是顧客忘拿的舊鞋子,打開一看,裡面有許多現金和票據。由於盒子里沒有失主的聯繫方式,她根據票據上的電話,聯繫上了失主呂先生所在的公司。
  “雖然我賣一天饅頭的收入不足200元錢,可不是自己的錢,我一分都不會要。”周春霞說,看到鞋盒裡有錢,她一點都不動心,只想著儘快找到失主,把錢還給對方。
  昨天下午,呂先生找到周春霞當面道謝,並拿出100元錢表達感激之情,被周大姐婉言謝絕,說這都是自己該做的。K
  線索提供呂先生  (原標題:買了1元錢的饅頭忘了 3000多元貨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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